为及时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,依法服务保障群众合法权益,近日,某县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执行案件过程中,认为该案存在“地方保护主义”,遂向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请求交叉执行,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指定麦盖提县人民办理此案。
接到案件,承办法官立即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,发现除有57台织袜机外无其他财产,于是依法将其设备进行查封。采取强制措施后,被执行人认为如果走评估拍卖程序,财产有大幅度贬值的风险,故向法院提出是否可以自行处理查封扣押的财产。法院同意被执行人自行处置,但要求其必须将处置财产的款项及案款不足部分缴纳至法院账户。随后被执行人以3.5万余元的价格把57台织袜机卖给李某,案款到账后法院解除了对57台织袜机的查封以及银行账户、网络资金的冻结。该案自动履行完毕,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。
下一步麦盖提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,尽职尽责,有效打击和遏制逃避执行、抗拒执行的行为,以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