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案情:
2022年11月10日,艾某父亲艾某华驾驶二轮电动车与朱某驾驶的汽车发生了碰撞,事故造成艾某华受伤。朱某驾车逃离事故现场,后被交警认定朱某担全责。事故发生后,艾某华被送往医院,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。经鉴定,认定交通事故与艾某华的死亡的参与度为1—10%。
法院调解:
案件受理后,审判团队与各方当事人进一步交流,经过耐心细致沟通,朱某方认为交通事故不是致艾某华死亡的直接原因,故不应该按照死亡参与度计算艾某的损失。艾某则认为,事故发生后,朱某从未探望伤者,更没有主动询问赔偿事宜因此积怨颇深。本案审判团队了解这一情况后,采取“背靠背”的调解方式,逐一解答各方的疑虑和担忧,并引导他们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经过多回合拉锯式协调,各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和解意向:保险公司赔偿艾某19万余元,朱某赔偿艾某5.5万余元,各方放下心中芥蒂,签署了调解协议,终于这起涉及三方的纠纷得以妥善解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