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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情化解抚养费纠纷,法理兼容保护儿童权益
  发布时间:2023-12-08 19:31:57 打印 字号: | |

,麦盖提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,被告艾某主动联系办案法官,通过法院向原告支付了拖欠10年的抚养费15000元,并按时支付了今年的抚养费6000元。 

努某和艾某2011年协议离婚,儿子艾某跟随母亲共同生活,约定艾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元。办理完离婚手续后2011年至2013年按期支付了抚养费,2014年后艾某跟努某一直不联系,致使孩子抚养费的着落成了一家人的烦心事。

为充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,努某来法院起诉,要求艾某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。承办法官在查阅案卷材料、了解案情后,立即联系努某和艾某进行了调解。

调解中,承办法官为了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权益,不愿父母双方矛盾再度加深,采取“背对背”的方式进行调解,对双方释法说理,一方面从亲情入手,虽然双方离婚,但是孩子是无法割断的血脉,另一方面以法理育人,耐心讲解民法典的相关规定,明确告知为人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,劝说双方从为了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。最终,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,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,并确定了今后抚养费支付的数额和支付时间。

签订调解协议当天,被告艾某主动联系法官将拖欠的10年的抚养费15000元和今年抚养费6000元送至法院,并通过法院以部分转账、部分现金的方式向艾某某的监护人努某支付抚养费,至此,本案以调解方式圆满化解。

婚姻关系解除并不意味着父母责任的解除,抚养子女的义务永远不会随夫妻关系的破裂而消失。下一步,麦盖提县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,通过正确引导及妥善调处,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,温暖未成年人成长之路。


 
责任编辑:努尔比耶·萨比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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