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麦盖提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工伤赔偿纠纷,切实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达到了定纷止争、案结事了的目的。
基本案情
原告艾某于2016年6月开始在麦盖提县某修理厂电焊工岗位从事电焊工作,2021年8月24日在被告单位干活时左腕关节被铁块砸伤,送至麦盖提县人民医院检查后,主要诊断为左侧尺桡骨骨折并安排了住院治疗,被告向原告支付了24000元医疗费外未赔偿其他损失。后经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,误工期180天,护理期90天,营养期60天。原告艾某要求被告支付检查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十级伤残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营养费、鉴定费等费用共计147720元。
法官调解
法官本着调解先行原则,深入调查找准案件争议的焦点,用“耐心、诚心、爱心”对当事人晓之以理,因原告艾某要求的误工费、护理费偏高,被告提出意见,考虑双方多年雇佣关系,法官向原告做思想工作,让原告以受伤之前的实际工资为准,通过法官耐心答疑解惑,释明法理,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:被告向原告艾某赔偿各种损失共计50000元,并在当场支付完毕,此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。
近年来,麦盖提县人民法院始终注重案件调解力度,不断强化诉源治理,以更加耐心、细致、专业、公正的司法作风,真正让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,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。